其实,把错杀晁错的责任都算到袁盎身上,也是冤枉的。因为袁盎当时的身份,只不过一个被罢了官的庶人;他向景帝提出的,也只不过一项“个人建议”。然而处决晁错却是正式打了报告的。打报告的是一批朝中大臣,包括丞相陶青、中尉陈嘉、廷尉张欧(颜师古注欧音区)。当时的制度,中央政府的高级官员是“三公九卿”。三公就是丞相、太尉和御史大夫。丞相是最高行政长官,相当于总理或行政院院长;太尉是最高军事长官,相当于三军总司令;御史大夫是副丞相兼最高监察长官,相当于副总理兼监察部长。丞相、太尉、御史大夫,合起来就是“宰相”。所以宰相是三个,不是一个。部长则有九个,叫“九卿”。陈嘉担任的中尉,张欧担任的廷尉,都是卿。尉,是武官。那时军警不分,尉可能是军官,也可能是警官,还可能是军官兼警官,职责取决于“尉”前面的那个字。比方说,太,是“最高”的意思,太尉就是全国最高军事长官。中,是“宫廷”的意思,也代表“京师”,和外地的“外”相对应。中尉的职责,是负责京城的治安,所以中尉就是首都卫戍司令兼公安部长。廷,则是“朝廷”的意思。廷尉的职责是掌管刑律,所以廷尉就是司法部长兼最高法院院长。一个政府总理,一个公安部长,一个司法部长,三个人联名弹劾晁错,分量是很重的。
拟定的罪名也很严重,是“亡臣子礼,大逆无道”。申请的处分,则是“错(晁错)当要斩(腰斩),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”,也就是没分家的亲人无论老幼统统砍头(弃市是景帝时确定的一种死刑,意谓“刑人于市,与众弃之”)。对这个弹劾,汉景帝的批示是“同意”(制曰可),而且派中尉陈嘉把晁错找到,立即执行,连招呼都没打一个。
所以,晁错不但死得很冤,死得很惨,还死得很窝囊。
不过,正如“请诛晁错,以清君侧”只是吴楚起兵的借口,“亡臣子礼,大逆无道”也不是晁错被杀的原因。真正的原因是削藩。所以,要知道晁错该不该死,就得先弄清楚“削藩”是怎么回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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