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湖,原本就是一个悖论。
神界也一样。
吴承恩的《西游记》可以说是《水浒传》的镜像,成为斗战胜佛的孙悟空则是修成正果的江湖好汉。当他在花果山自在逍遥,与牛魔王等一众兄弟呼朋引类时,我们分明看到梁山泊的影子,只不过更加理想化,也无须打家劫舍。
孙悟空,是化身为神猴的江湖中人。
我们知道,江湖就是王法不到之处,好汉则是蔑视王法之人,孙悟空却还要将那现行秩序给改了。他先是将幽冥界生死簿上自己和猴类的姓名一笔勾销,然后又大闹天宫打得玉皇坐不住帝位。这位无与伦比的英雄还毫不客气地对如来佛祖说:皇帝轮流做,明年到我家,谁都不该久占此位!
这就比扬言“杀去东京,夺了鸟位”的李逵还厉害。
当然,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石头猴子嘛!
没爹没娘,也就无法无天。
现在已经无法确定悟空的身世是谁的安排,但无论有意无意都意味深长。事实上,中国传统社会是宗法的,父慈子孝也总是被导向君仁臣忠。唯其如此,梁山好汉们才只反贪官不反皇帝。老孙却可以不管那一套,何况他还是外国人。
不过,悟空还是被招安,做了唐僧的徒弟。
这就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了。当保镖总比做囚徒好,再说观音菩萨还有“功成后自有好处”的承诺,西天佛国也没有撕毁协议卸磨杀驴,便无妨看作交易。难怪唐僧向三个徒弟道谢时,悟空的回答是:两不相谢,彼此皆扶持也。
日本内阁文库藏。此图描绘三藏师徒一行终抵西天,修成正果。
哈哈!他可不是宋江,只能算是乙方。
因此美猴王的改弦更张是可以理解的,更何况西天取经也比维护皇权体面而正义。难以接受的只有紧箍咒。但如果连这都没有,又何以体现“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”?
英雄难过的,并非只有美人关。
结果反倒是胸无大志的猪八戒看得透彻。观音菩萨度他皈依佛门,他竟回答:依着官法打杀,依着佛法饿杀。去也!去也!还不如捉个行人,肥腻腻的吃他家娘,管甚么二罪,三罪,千罪,万罪!
这样的人加入团队之后,当然难免巡山时睡大觉,耳朵里藏私房,动不动就扬言退群。实际上猪八戒说话做事往往不过脑子。比如有个小妖怪说只有剥了皮才能蒸他,那呆子居然叫道:好蒸!好蒸!皮骨虽然粗糙,汤滚就烂。
如此没心没肺,只能算是混在江湖。
江湖到了这一步,则已是市井。市井之人,不大多都是混日子的么?他们对于王法和佛法,不也仰而不信么?然而明中叶思想和文化的悄然转型,却也正在其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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