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,帝国最深刻的内在矛盾正在于此,即名义上是“公天下”,实际上是“家天下”;观念上是“天下为公”,实质上是“天下为家”。为什么呢?因为皇帝是世袭的。而且,这个世袭的皇帝,还代表着整个帝国制度。因此,帝国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真正做到“天下为公”,甚至就连官员的任命制,也不可能贯彻到底。比如世袭、荫封之类的方式,就一直延续到帝国制度的末年。然而帝国却一定要高举“天下为公”的旗帜,因为如果“天下为家”,皇帝又岂能独家代理“天道”?如果“天下为私”,皇帝又哪来的生杀予夺之权?
显然,帝国标榜“天下为公”,正是为了掩盖它的“极端自私”。试想,以天下人之卑贱而独尊一人,以天下人之贫困而奉养一族,以天下人之痛苦而捍卫一姓,难道不是极端的自私?何况就连所谓“官员不隶属于任何私人”,也要打折扣,因为他们都得隶属于皇帝。因此即便是认为“其为制,公之大者”的柳宗元,也不得不承认“其情私也”。可见帝国制度的“公有”性质十分可疑,也可见“天下为公”未必就好,还要看它是不是真正的公有制,以及这种公有制是怎样形成的。也就是说,要看产权问题是否得到了合理的解决。
恰恰在这个问题上,帝国制度无法自圆其说,因为它根本就产权不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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